車輛和行人闖紅燈的現象越來越受到重視。從幼兒園開始,我們就知道“紅燈停,綠燈亮”的交通規則。你知道為什么交通信號燈有“紅、黃、綠”三種顏色嗎?這始于“交通信號燈”的發明。
人們普遍認為世界上最早的交通燈出現在英國。1868年12月10日,英國機械職業道德協會設計制造的一盞7米高的氣體交通信號燈,燈身上掛著一盞紅綠相間的燈籠。在燈下,一個拿著長桿的警察拉著皮帶隨意改變燈籠的顏色。為什么是紅色和綠色?這與當時的英國文化有關。當時,穿“紅裙子”的女人說她們結婚了,而穿“綠裙子”的女人說她們未婚,所以紅色代表“不要靠近”,綠色代表“可以靠近”。事實上,紅光和綠光具有很強的穿透力,不容易發散,作為相反的顏色,它們很容易識別,非常適合作為信號燈。
然而,最初的信號燈只有紅色和綠色,而黃燈 只是在美國出現得比較晚。第一次世界大戰后,美國迅速崛起。街道上有越來越多的車輛。速度開始變快。紅燈時更難停下來。因此,有些人想在交通燈中間加一個黃燈來表示“小心”。許多中國材料提到黃色信號燈的發明者是胡若丁,一個當時在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工作的中國人。然而,還有其他記錄表明,世界上第一個紅、黃、綠、三色和四向交通燈是在1920年10月投入使用的。
今天,不管誰是最早的發明家,交通信號燈給社會帶來了秩序和便利,當然,前提是你和我必須遵守規則。